这把枪之前是黑人的最爱,特制加长的子弹让这把枪的威力奇大,如果有人中了枪,那不是被打死,而是会被打稀巴烂。

        就在队伍即将向前走的时候,突然,一条人影快速的闪来,他的目标就是那个老外。

        老外的反应也不慢,一看到有人扑过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抗起了手中的枪,毫不留情的扣动了板机。

        他不管对方是谁,也不管对方是敌是友,只要有人向他扑过来,他就会向对方反击。

        因为生存的第一法则就是,干掉你看到的所有敌人,因为你不干掉他的话,他就会干掉你。

        这个世界,是弱肉强食的,只要你干掉敌人,你就能生存下去,就这么简单。

        沉闷的机枪响声在树林里面响起,无数小鸟被惊的从树梢上飞了起来,但是对方的速度,却是快的出乎人意料之外。

        老外的枪还没有响几下便哑火了,因为他根本锁定不了敌人的身形,子弹部倾泄到了地上。

        而且对方绕着圈子以极快的速度向他扑了过来,老外也是位身手不凡的人,他当机立断的扔掉了手中的枪,然后迅速的从腰间抽出手枪,对着人影就是几个点射。

        之所以弃了那挺杀伤力大的枪,那是因为那种枪太过于笨重了,不利于和敌人近身做战,老外纵横杀场十几年了,他当然懂得这个道理。

        但是对方的身形太灵活了,用他的话来说,对方就是一只猴子,他的速度很快,快的自己根本锁不住他的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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