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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呢,一个人想要犯罪,基本上就是这两种类型,一种就是为了钱。

        为了愁至于说是那种小概率的精神病人,那没办法他的行为自己都控制不了,所以说呢就不在研究的范围之内,反正呢,精神病人基本上如果很严重的话,直接在关到精神病医院里面或者别的地方,那也是法律允许的对不对?

        所以说呢,基本上大家研究的案子呢,就两种可能,一种是为了仇一种是为了钱。

        就我们两姐妹来讲,我们和大卫有什么仇怨呢?这种事情你们知道吗?你们又不是当事人,你们又不是,我们两个也不是大卫,确实我们和大卫有关系,而且在案发的时候我们也进入过现场,这一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们也承认。

        但是你就这样说,我们杀掉了大卫,反正呢,我是不服气的。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相信,这种事情呢就是属于一种陷害的。

        我们杀掉大卫,第一就是我们分不了大卫一分家产,相反的说大卫如果活着的话,我们还是有机会分享一定的家产的,对不对?

        这一点呢几乎是毫无疑问的一个问题,刚才我一直不说话,也是一直在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怎么样说服你们,那么只能够从这里说服了,不干掉大卫,我们还是有可能分钱的。

        但是干掉大卫,我们一分钱分不到这是肯定的,那么我们肯定不是为了钱而杀人了,至于说为了仇恨杀人那更没有理由了,基本上杀人来说这应该是大仇恨,比如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样的一种仇恨。

        大卫这个人呢,顶多也就是始乱终弃而已,这一点呢,或许你们这些老派的,古板的人会认为这种背叛感情的事情是非常严重的,必须把对方给干掉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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