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很特别,王九也会注意到他。来他店里的人很多,三教九流,乡野村夫,还有人在冰天雪地的里打来野兔野山鸡,让他和着牛肉,炖一锅酱肉汤。

        可惜少年还是有些特别的,他穿着一件极粗糙的麻布长袍,腰带从中间束起,他的腰带束的很紧,所以勒得他的腰也韧,那是少年才有的身段,即不羸弱,还很顽健。

        他在一张长板凳上坐下,说:“店家,要一碟腌花生,一碗酱牛肉,一巴掌辣椒。”

        王九笑了笑,问他:“一巴掌辣椒是多少?”

        少年伸出手掌来,摊开,他的手白皙,指节很长,他笑了笑说:“这只手能握起来就可以。”

        他握起手来,王九发现他的指甲修剪的很短,整齐干净,指尖上指腹浑圆柔软——这是一双干净的手,和他的衣着打扮很不相近,如果不是他这样穿,或许他有可能是谁家的少爷,又或者是个读书人。

        王九说:“好嘞,不过本店规矩,银钱概不赊欠。”他倒不是觉得他付不了账,只是他发现少年的胳膊很细,他的衣角上打了几个褐色的补丁,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而且,在麻布衣服上打补丁,这很少见——这衣服本来也很便宜了——再看都像是乞丐穿的衣服了,如果不是这件衣服很干净的话。

        少年笑了笑,说:“银钱我没有,我赶了很长时间的路,身上的钱,都给在路上街边遇到的乞丐了。”

        王九愣住了,他想不到少年会这么说,或许他年纪还轻,没有人会这样吃霸王餐的,如此的理直气壮。

        他笑了笑,还在想他是在撒谎还是说的真话——后一种还有什么可能?谁会一点钱都不留,身无分文的来吃饭呢?他现在瞧瞧,更觉得少年穿的也有些过于寒酸。

        他说:“不好意思,小本生意,实在是……”他肩上搭着一条白汗巾,他甩了甩,虽然没有赶走少年,但送客的意思还是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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