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欠了庄臣二十五万块钱,这欠钱上面白纸黑字,上面可是有你的亲笔签名的,你抵赖不了的!”法院里,原告代理律师,义正言辞的说道。

        “我…我没有,我没有……欠他钱呀,这是诬告,这是陷害呀!带套大人,你们可要帮帮我呀!”坐在台下,激动起来浑身都哆嗦的女人,就是这次事件的被告。

        孟红之所以会成为本案的被告,并且一开场,她一出来,就成为了全场在坐的焦点的原因,也是因为孟红现在所处的状态。

        孟红因为这场官司,不仅身体状况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外在表现最为特别的地方,就是她的头发。

        一个四十出头的女人,竟然会满头白发。是她本身身体上面有什么疾病?或者是自己故意染了白色发髻?其实都不是,孟红几乎是一夜白头的,之所以会这样,正是因为这一起案件。

        现场,一提到该案件,孟红的情绪,就异常激动。说话的时候,特别是在询问到她欠了庄臣二十五万块钱的时候,她情绪就尤为的激动。

        “你说你没欠对方钱,那意思就是说,你亲笔签名的这张借据,也是庄臣有意陷害你,制造的一张假的借据了?”对面的律师,据理力争,显然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带着一股挑剔的轻蔑。

        “是…那字据是假的,我从来没有签过这东西!”孟红鼓足了勇气,这次她一定要给自己证个清白。

        “你说这借据上面的名字,不是你签的,可是我们已经做了司法鉴定,确定这签名字迹,正是你本人的无疑,并且签字的真伪度,我们也进行了调查,上面字迹刚劲力度,可以排除人为模仿的可能!所以说,这是你本人的亲笔签字,已经确凿无疑了!你抵赖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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