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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龄球,台球,游戏室在这里也有。

        当然了,隐秘点说,毕竟这里是夜总会,如果想来点别的其实这里也是提供服务的,只是价格上就不好说了,而且这还的客人和某妖怪妹妹自己谈,不过这都是私底下的事情,明面上是没有人(妖)会承认的。

        而对于‘京都夜总会’这边的污糟事儿,警方那边也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管,或许在警方看来只要这些妖怪不闹事儿就成,也或者眼下警方实力还不是很强,所以只能如此。

        不管怎么说,‘京都夜总会’的开业一个月,那生意简直好的爆棚。

        谁让那些妖怪妹妹们实在是一个个的太过于极品咯。

        因此弄的那些兜里有点钱的商人老板们,即便知道这儿的女孩是妖怪,但还是被色胆驱使着前来消费了。

        而女娲,正是以凡人张小咪的身份,在‘京都夜总会’的演艺吧这边找了一份歌手的工作,每天来这里8点到9点30唱一个半小时的歌,以此来赚钱养活自己。

        或许有人会说,女娲可是神仙耶,神仙随手一个变化不就有钱了?所以何必要让自己这么辛苦,这简直有些不可理喻。

        实际上女娲当然可以这么做,只是她不愿意而已。

        况且这么做就等于是触犯了法律,到头来指不定会有什么麻烦,所以女娲宁可自己工作,也不愿意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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