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启高一 >
        人生之惬意,莫过于此。

        晚上的时候,吹着空调写小说。创作《倚天屠龙记》又回到了张谭熟悉的风格,不敢说下笔如有神,起码也是运笔如飞,一个小时三千字十分稳妥。

        每天抽出三四个小时,就能赶出一万字来。

        一个月三十万字小意思,而《倚天屠龙记》计划是一百二十万字,只需要四个月时间,算上一些耽误。审稿、校订等工作,满打满算半年时间足够了。这比写《小李飞刀》舒服多了,写的快还不心累。

        然后一个星期,张谭至少飞一次折江金花市。无他,就是跟苏莎开房间。

        跟苏莎谈恋爱是顺其自然的发展结果,起初没有什么一见钟情或者怦然心动,然而相处久了,张谭越来越喜欢跟苏莎相处的感觉。小妮子性子有些大喇喇。没有公主病,又把第一次给了他。

        尽管没有处.女情结,张谭依然感觉到自己心里的满足。

        说来也丢脸,张谭上辈子的第一次献给了大保健,那还是在念大专的时候,几个室友喝完了酒互相壮胆,煞笔冲动了一次。对于如此轻易**,张谭事后相当的后悔,再然后他开始谈恋爱了,几次的对象都不是第一次谈恋爱。

        所以……

        总而言之。张谭开始珍惜与苏莎的这段感情,如果可以,他希望能保持一辈子。

        “哎,明年我就大三了,大三的师姐们几乎都开始演戏了,我也想去演戏。”苏莎挽着张谭的胳膊,漫步在金花市夜晚的街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