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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古龙的武侠是不完整的,如今伴随着张谭的崛起,古龙曾经最受欢迎的一部小说,迎来了问世的机会。

        将近四十岁的李寻欢,名为寻欢其实寂寞愁苦,他有一柄神出鬼没、例不虚发的飞刀,它排在《兵器谱》第三,但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厉害。

        他每日都会咳嗽,像是得了痨病。

        然而他身体中的力量,眼中的希望,如火团一般炽热。

        汶采乐为之深深的折服。

        读了一遍又一遍。根本停不下来。

        他被李寻欢巨大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仿佛明白了爱情为何物。为李寻欢不能与林诗音在一起,而深陷无力感。

        麻花也读过了。对小说惊叹佩服五体投地,这果然如同张谭在序言所说,是最特别的一部小说。他不像汶采乐一样喜欢李寻欢,因为李寻欢放弃了自己的爱人,一个连自己的爱人都无法保护的人,是懦弱的。

        值得唾弃。

        但是他喜欢快剑阿飞,虽然有时候阿飞显得比较傻,他有种奋不顾身去追求的决心和毅力,同时也足够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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