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对盗童鬼的称呼来源于上古部落时期,那时候部落聚族而居,以渔猎和采集为生,大多依山而居,部族里的孩子一旦跑出去就很容易遇到危险,为了防止孩子偷偷跑出去,部族人就编出了盗童鬼的故事。

        故事流传至今,虚构的盗童鬼已经成了拐子的代称,拐卖孩童的案件屡禁不止,又因为姬岂一朝对这类案子打击力度不算大,官员也极少会追根究底,许多人家丢了孩子,大多倾向于伤心一阵,然后再生几个,甚至有的村落人比较少,盗童鬼每年都去光顾。

        五年前曾有一个案子,一户人家七年连生六子,除了一个脸上带着丑陋胎记的小女儿不曾被偷之外,剩下的孩子都被盗童鬼掠去,最后一回因为母亲死死抱着儿子不撒手,索性就被那伙盗童鬼杀死了一家四口,掠了孩子扬长而去。

        姬岂下令追查,还派遣军队各村巡逻,但也只让盗童鬼安分了一段时间,除了抓住几伙零散贩卖孩童的人伢,没有太多收获。

        之所以说是零散贩卖的人伢,是因为还有大批进货,大批贩卖的人伢,据那个被剥了一条腿的人伢交代,他在人伢之中算是资格比较老的了,只要再有三五年时间,他就能够从盗童鬼那里大批量进货,拥有几条稳定的贩卖渠道了。

        如果不是受刑太过,这惯犯人伢原本是想,像之前两次那样熬了刑,等出去之后再操持生意,毕竟这一行实在暴利,他距离混出头也就几步路。

        白起认真整理了一下人伢的口供,出于对罪犯的天然不信任,他又上了点刑,发觉这人伢说的应该是实话,于是难得给出了一个承诺,只要人伢好好配合,他可以上报天子,落个轻点的刑罚。

        人伢松了一口气,他这么配合交代,主要也是担心自己熬不过去,死在牢里,有了这句承诺,这条命也算是保住了。

        然而白起和姬越所理解的轻刑,是除去五马分尸之外的刑罚,包括但不限于腰斩,斩首,绞杀等。

        白起觉得这种重大立功情节值得鼓励,给个全尸意思意思很够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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