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在欣雅家的餐厅,餐厅装修得很简单,普通的白墙,普通的餐桌。窗轨上一小盆金钱草,窗外是歪歪斜斜的红墙老屋小巷,还有应该是装饰作用的电线杆和老式路灯,墙边停靠一辆二八大杠,室内室外一股浓郁的复古风调——对欣雅她们来说。

        温同不一样。他刚出来工作时,就在单位附近的红砖屋里租住过一段时间,图的是租金便宜。那时红砖因为对粘土资源破坏过大,早已禁止烧制,城市里红砖屋拆了很多,他住的那块地还没到拆迁的时候,留了几栋两三层的小楼。隔壁的早就人去楼空,他躺在床上的时候,老是幻想墙那边动弹出什么怪响来。

        如今触景生情,不由得勾起了好些刚出来工作时的回忆。

        这里仿的还不错,墙缝上生着大丛的肾蕨,一人高的地方粘着牛皮癣广告,角落里窝藏着馒头似的深绿的青苔。夕阳的红光映射得红墙的色泽愈发浓郁,宛如油画。

        看够了,温同强迫自己收回目光坐了回去。菜一盘盘地上桌,菜色简单,倒有几分家宴的温馨气氛。瑟瑟白富美本人,她仅仅是简单地坐在那,举手投足皆是优雅气质。喷的香水味淡淡的,若有若无,温同想不出什么特别好的形容词,只会词穷地卧槽:好闻!特别好闻,好高级的香水,闻着特别舒服。

        林空鹿来得稍迟,平静的外表下是肉眼可见的疲惫,无名对他道:“明天休息两天,别太累了。”

        林空鹿抿着嘴:“还好,是今天处理的事务有些糟心,影响了心情。”

        “你说的是那桩案子?该如何判就如何判,不用操心。”

        最后一道素菜上桌,欣雅落座,开饭。

        没酒,没什么繁文缛节,除了汤勺碗壁的碰撞声,都很安静。温同起初还觉得有些尴尬和格格不入,后来他便无所谓了,他完全可以当个空气人。林空鹿专心吃饭,瑟瑟饭量最少,吃得随便,似乎不在心上,甚至有些敷衍,欣雅偶尔会轻轻说一句:“这是我新学会做的汤。”给无名舀上一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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