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莹坐在沙发里身子前倾,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纸。纸上写了几行字,字迹清秀却有点凌乱,有些地方还有划掉重写的内容。

        她写了划划了写,最后实在纠结,就托腮沉思。思考的时候一不小心套在后面的笔帽就塞到了嘴边。她自己还没察觉,很自然地咬了两下,以缓解此刻的压力。

        却不料曾明煦的声音立马响起:“别咬笔,坏习惯改不掉是吗?”

        司莹上学的时候就有咬笔的习惯。听课咬做作业也要咬。她的很多笔都不是写坏的,而是叫她给咬坏的。

        因为这个她笔袋里常常备着各种笔,都是妈妈给她准备的,五彩斑斓特别漂亮。她自己不清楚那些笔的价格,班里却有女生对品牌型号了如指掌。

        于是本就不喜欢她的那些人就拿这个事儿挤兑她,话里话外酸她有钱人大小姐生来不知民生疾苦。天天咬坏一堆笔。

        时间一长隔壁班的也来看她,以为她是什么品种稀有的名贵猫狗,还能有那么锋利的牙口。

        司莹那会儿后知后觉,一直到后来听说曾明煦把背后叫她小野猫说要虐猫的男生给收拾了,她才知道自己这个坏习惯竟惹出这么多事来。

        从那以后她就开始注意,尽量不再去咬笔。但多年的习惯改起来也没那么容易,于是某天在她实在苦恼的时候,曾明煦带着某样东西来她教室找她。

        他也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俩,就这么坐到了她前面男生的座位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老干妈搁到她书桌上,又将她的笔从笔袋里倒出来,然后一支支地替她在上面涂上一层辣椒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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