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如林知夏所预料,之后一连好几天都过得风平浪静。

        柴哥的人满大街堵盛朗,狗撵耗子似的,盛朗只有躲在自己家里才最安全。

        盛朗这便宜儿子对盛广全来说,倒是个好用的长工。

        盛朗年纪不大,但是个头不小。小旅馆里的大部分活儿,从换洗被单,打扫卫生,到跑堂送菜,他都能包下来。

        每天日落时分,夜色掩盖住了所有的混乱和不堪。南区的霓虹灯牌次第点亮,将这片牛皮癣似的社区装点成一个五光十色的小都会。

        盛家旅馆一楼是个饭馆,盛广全是掌勺的大厨,倒是做得一手不错的家常菜。

        饱暖思□□,酒足饭饱的客人们携手各自的红颜知己,上楼奔赴销魂乡。

        盛朗已练就了单手托着一盘四五个菜而能在大堂里穿梭自如的本事。

        “哟,这小哥儿是个绿眼珠呀!”有客人发现了盛朗的与众不同,“来来,小伙子,让我们看看。”

        盛朗面无表情地收拾着隔壁桌的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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