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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的暮情,已经彻底全身清洗了过去。长长的黑发用一根黑色的绳子扎在了脑后。不过,头发有些太长了,暮情打算找个人剪短一下头发。实在是太长了,都垂到了后腰的地方了。

        洗干净了自己,又穿上了舒服的衣服。暮情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简直就跟脱了几层皮一样,爽得不行!

        这个村庄名叫下里湾,村子里住了不少的村名。原身的爹娘是从外地逃荒到这里的。那个时候,看下里湾山清水秀的,依山傍水,很是喜欢这里,便住了下来。后来更是落户到了这里,买了一个块地,造了原身现在住的那个小房子。

        房子虽小又破,但毕竟是房子,能给人一种家的宁静。暮情穿着黑色的布鞋,走在了地上。这个时候,阳光火辣辣的照耀着。如果不是旁边有很多的大树,恐怕就会晒得人晕眩。

        暮情边走边看着周围的环境。上辈子,他作为一个心脏不是特别好的人,很少能够出去走走。所以,对于周围的环境还是很是新鲜有趣而且带着股子的好奇劲。

        这辈子,虽然变成了一个穷鬼,但是有貌有身材而且还健康,这辈子如果再不好好活到80-90岁,那简直就是没天理了。

        “咦,这人是谁啊?看样子长得还可以啊,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小伙子,很是精神呢?不知道娶亲没,我家可还有一个漂亮的大姑娘没出嫁呢?”

        “我说婶子,你连他都认不出来了,人家就是我们村子上的混混暮情吗?”

        “你说什么?是他啊!这都说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男人也是会变的,这混混小子收拾收拾利索,拾掇拾掇,还挺好看的,你说是不是啊?”

        “是啊,好久没有见到这小子这么精神的样子了,还是在他爹娘活着的时候吧。”村民们议论纷纷,一时间对于暮情的改变都很惊讶。

        “不过,这小子就算长的帅了点,穿着精神了点。但也不是什么好人啊,有什么好得意与激动的?”这是看不惯暮情的村子里的一些小伙子。没有想到暮情打扮起来居然这么帅,这不明摆着跟他们抢姑娘们的注意吗?他们高兴才怪呢。

        这样子,暮情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户人家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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