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要求是在各个方面过得比书中女主陆芙好。

        青璃过来后,在物质上其实已经比陆芙好了,她不缺钱,也不却享受的心,再加上沈家人少,沈家父母除了孙子孙女上糊涂一点,其他的也不管。

        沈家栋给原主的钱,她自己拿着,爱买什么买什么,她愿意买肉回来大家吃,那就买,不愿意,那就不买。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勉强算是实现了物资自由。

        青璃没有见过陆芙,她太宅了,但从剧情中的介绍,陆芙的妯娌有四个,她丈夫是老大,有五个弟弟,其中一个小的还没结婚。

        下头还有侄子侄子若干。

        陆芙是知青,就算有作者发放的金手指,也不可能让她生活水平和青璃一样高。

        尤其是她还得照顾孩子,端屎端尿之类的。

        而青璃这边,大宝二宝都已经能自己洗衣服了,根本不需要她管,只需要嘴上说两句就够了。

        这要是一开始来的时候,有个婴儿需要她照顾,还有两个小的拉着她喊着吃饭饭,青璃可能干脆躺平,一个任务都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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