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遥远的记忆中,普通人们或将宫廷想象得极其幼稚,如电视剧里那些小儿科般的斗嘴与斗智,或则将宫廷想象得极其残忍,在里面的人仿佛生活得水深火热、如赴刀山。但在眼前的现实中,宫廷却是这样的一个地方,既不残忍,也不幼稚,既不美好,也不悲凉。宫廷只是一群人生活的一部分,就好像格子间、两室一厅是另外一群人生活的一部分一样。宫廷生活无所谓悲喜,就好像都市生活无所谓悲喜。诚然,阴谋会在这里酝酿,就好像阴谋也会在办公室,或是商业活动中酝酿一样。可说起来是阴谋,但真正在实行的时候,其实又不会有阴谋的感觉。拆分来看,一切不过是我们这一群宫廷生活者的日常——与谁吃饭,与谁聊天,与谁商议国是,与谁骑马打球,宴会上与谁痛饮,醉酒后又与谁共栖息。我们的谋划,说起来很大,办起来,却不过是一环扣着一环的细小事。其中最常见的,还是细小事中最不起眼的小事——篮球。

        最初我并不曾想过自己下场。但元旦之后,李暅在东宫宴饮,临时起兴,在庭院中投了一阵。十球中五,于不怎么打球的人来说是好成绩。周围的人自然将此事大吹特吹,说殿下如何圣明英武,天赋之资。千不该万不该,我那一日饮了酒。更不该的是,李暅得意起来,当众便去携阿欢的手,要叫她也下来投。

        他二人双手相触那一刻,阿欢的手迅速地抽动了一下,寻即反握住了他的手。她的脸色很白,是众人看不出的那种白。伪装在脂粉之后,以太子妃应有的得体微笑为盾饰。她的手只抖了那一下,但之后连投十球,都不曾一中。这在她是极不寻常的事。但在我却又是极自然便能理解的事——我以为那件事的影响虽未过去,但至少也该隐在了沉水之中,却从不曾想过,仅仅是这样一握,依旧会给阿欢带来这样大的痛苦。

        那一日我又饮了许多酒,在阿欢熨帖的笑意中,熏熏然霸占了球场,然而直到我被人搀下去,也没有投中过一次。那一夜我宿在了阿欢处。不在她的寝室。她没有亲自照料我,只是将我交给了侍女们。夜里有人悄悄地进来,又沉默地离开,不曾说话。那人待了有一千一百六十七息的时间。我也沉默着,在黑暗中躺了一千二百息。

        早上再见阿欢时,我忽地就下定了决心,说:“阿欢,我们打球罢。”

        阿欢未施朱粉的脸倏地亮了一下,深青色的眼直勾勾地看到我的眼中,说:“好。”

        那之后,无论刮风下雨,天冷天热,我每日都会到东宫去和她对练。

        对篮球来说,我们都是新手。她许久不曾打球,身手早不比当年。腰上肌肉变成了赘肉,膝上还有肥肥的一小团。倒比我好些,至少跑跳几步,还不觉心慌。我则从来也不擅长任何运动,兼之心宽体肥,养尊处优,一炷香时间里大半都在休息。好在阿欢是个很耐心的老师,带着我从绕场小跑开始。她寝殿旁小花园方圆不过三丈,小跑一圈不过数十步,从十圈跑到五十圈,我用了一个月。从五十圈跑到一百圈,只用了十天。一百圈之后,她不许我跑了,说用不上。然后是投篮。站在花园里,用矮框投。慢慢地,改成高框。再后来,是她进攻我防守。我仗着人高拦她,她倚着灵活绕我。为了教我,她背地里悄悄地练,但也不曾比我多学多少。我十球三中,她十球中四。我能在宫人们刻意的避让中跑上半柱香时间,她却也支撑不了一炷香。

        好在我们也不求练到如何高超的境地,每日能用于练习的时间,更不过是二三炷香的时间。然而进一寸总有有一寸的欢喜。日子如流水般井井有条地淌过去,转眼之间,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重九前一日,天骤然转凉。我到东宫时,阿欢更已披上了夹毛衣裳。

        李暅才从政事堂出来,朝服还未换,嘴角扯着,手微微颤抖:“这么冷的天,你还来打球?”

        我笑

        :“技艺不可一日荒废。”看他身旁,几个心腹跟着,个个面色严肃,看我的表情多少都有些不自然,尤其韦欣——她与阿欢同时出现在这,使我异常吃惊。倒有一个人露出钦佩的模样,夸我说:“公主心志坚定,严寒酷暑,处之泰然,实是我辈楷模。”

        我对他笑:“桓卿明日也入宫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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