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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劲提出想找版权管理发行方来打理自己的音乐版权,这一决定让苏孝良觉得有些吃惊。

        因为所谓的版权管理发行公司,一般都是比较小的发行公司。公司之中可能有几个牛人,但是论整体实力始终不如索尼、环球、华纳这些一级发行公司。

        因为音乐发行公司首重的就是人脉,人脉如果广的话,就算是烂歌一样能推销出去。

        好像索尼、环球、华纳这些公司,拥有属于自己的唱片公司、电影公司、电视台、电台、杂志等媒体,就算内部消化都可以解决很多烂歌,更不要说他们在美国乃至全世界都拥有不小的影响力了。歌曲版权交给他们,才能最大限度榨出歌曲所蕴含的价值。

        苏孝良都替韩劲感到可惜,如果真把这些歌曲交给管理发行公司的话,那收入真的是降低一个数量级了。

        “阿劲,你再考虑考虑吧。欧美国家不同于咱们香港,他们对版权的保护可是很严格的。你如果将歌曲交给大的发行公司打理,收益一定会高上不少的。”苏孝良向韩劲劝道。

        “我知道了,苏总,但是如果自己的作品,自己都不能掌控的话,对我来说就好比自己的仔要交给别人抚养一样。就算他能被养的白白胖胖,对我来说也是很痛苦的事情。”韩劲向苏孝良笑着说道。

        苏孝良听韩劲这么说,也点了点头。“那好吧,我再帮你联系联系。”他能理解韩劲的苦衷。但凡是创作人,对自己的作品都拥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因为每一份作品,都是创作人心血的结晶,对他们而言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

        如果和音乐发行公司签约,的确就像把孩子永远送给别人抚养一样。到时候,作品版权属于人家发行公司的,他们可以想怎样用就怎样用,完全不用给创作人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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