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信?”我问。“威尔玛·塔林,”坦桑格说,“一些针对驱逐外国银行家和该死的比安的建议,另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以及你的下一桩婚事,这个婊子……”我反应过来得很快:“噢,他是在激你,以稳固我在你心中的位置。我和他说过,我是真心实意爱着你的,所以大概他想助时不时失宠的弟弟一臂之力?”顺便想要欺负一下坦桑格这个老使绊子的家伙吧,我想着。威尔玛有时也挺恶劣。
“你和他说……什么时候的事?”他猛地转头看着我,又拙劣地移开了视线。我说:“把你操哭那次。”我刻意回避那段婚姻,总觉得不应该再为毫不相关的事打扰彼岸的安息。
“总之威尔玛算不上全盘的好人,但也不坏,”我说,“他现在不会对你做什么的,除非你想要对他做什么。他的势力还要在理查·拜因之上;我知道你忍受理查忍得辛苦,但的确希望你也能这样容忍威尔玛。”
他避而不答:“我讨厌他。”我刚想摸摸他的头发,他又转过头:“但他提醒了我,苍蝇很多。”我不再和他争辩,只是好奇地问:“你想要做什么?”“秘密。”他说,垂下了眼。
我不知怎么形容其后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我被他从床上叫醒。“又做噩梦了?”我问。他摇摇头:“穿好衣服跟我来。”我的职责就是保护他,自然没什么不情愿的。虽然一头雾水,还是跟着下了床。他又说:“别穿丧服…只有今晚不要。”我隐约知道他想做什么了。“要我回去拿吗?”我问。“那就太晚了,”他说,微弱的烛光摇曳下,表情捉摸不定,“穿近卫的衣服吧。”
我们来到圣堂。即使在夜晚,圣堂也点灯,宏大的建筑,被灯火映得更加通透,沿着光的通道过去,好像能抵达天际一样。通常有祭士守夜,往里及时添加灯油,但今晚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这样鲜妍的光路,没准儿不多时就得被截断、油尽灯枯了吧。
不过此时任谁看了,都会形容它是丰盛的、鲜花着箸般的,一如走在我前面的坦桑格。他的白色衣服,泛着比往日更柔滑的光泽,衣褶显然精心掐紧了,即使赶路后也不曾散掉形状。遍身金银和宝石的光华,放在别人身上会给嘲笑想要投身成一座灯台,他穿戴却很合适,毕竟一眼瞧去最夺目的,还是那一头似乎要逸出馥郁香气的红发,今日松松梳起几条发辫挽在脑后,其余头发披散着;白沙河岸上涌动的岩浆,不会出现在现实中的场景,只如梦如幻。
我想着我的装束是否太随意,不过坦桑格偶尔回头看我,样子很满意。我无端觉得悲伤:在我这儿的时候,他可真是太好哄了。他来到那既高且长的、常用于举办婚礼的高台下,突然嘲弄地一笑。“莱底希,你尝试过祈祷吗?”他问。今晚高台的尽头没有大祭,但装饰得繁花如盖的圣神的雕像还在,容貌和身形隐于斗篷状的衣物之下,看不清男女、甚至不清楚是否具备人形。
“当然有,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我说,“我祈祷有一匹马,不过将它带来的不是圣神,而是母亲。我骑这匹马来的王城。”他说:“你看,即使实现了,也不保证是好事。神明就是这个样子。”我笑笑:“别这么想米拉,如果没有来王城,我就不会遇见你,所以不到后面,哪里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坦桑格问:“这是好事吗?”我说:“是好事。你不这样认为?不想碰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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