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躺在酒店的大床上,等着秦父给她安排的王叔叔。

        房门打开,进来一个比他父亲年纪还大的男人,满脸肥肉,让她恶心得想吐。

        男人正要对她施暴时,她心里突然产生一股戾气,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进了男人肚子里,血溅了她一脸。

        她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

        慌忙清理了脸上的血迹,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走出酒店,打着出租车到了警察局门口。

        夜微凉,她就这样静静坐了一夜。

        清晨,电话响起。

        “秦可!你干了什么事,是不是你把王总给杀了!警察都找到家里来了。”秦父吼道。

        “对,是我!我现在就在警局门口,马上就要去自首了。”秦可异常平静。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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