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那天穿的那件蜀锦男装,就是当年我怀有身孕的时候,往咱们京城最有名的成衣铺里送的料子,让人家按照最高贵的式样,从一岁开始,整整做到了十五岁。

        因为我知道,我自己亲生的女儿,性子肯定得像我,定是会爱上这些男装的。

        后来出了那些事,又过了这么多年,孩子没有了,我也早就将这衣服给忘到了九宵云外,

        结果不料前几日,经营了那么多年的老铺子,生意一直挺兴隆,老板却突然不干了,清理仓库时,发现了堆积的它们,就特意找到咱们府上,将当年做好的一件件衣服,又全部给送了过来。

        那天你说要出去,我本是随手挑了一件,没想到你穿上竟完全合身,关键穿上后镜中的模样,正和我记忆中想象的样子一模一样。

        还有你捡到的那套飞刀,也是我当时亲自设计的样式,临回京时交给你祖父为芸儿打造的。

        这么些年,我本一直以为,他既然和别人都有了首尾,偷着有了别的野女人,肯定将我和女儿早忘的一干二净,可是我没有想到,他竟然还记得,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让人给打造了出来。

        并且这些东西兜兜转转这么多年,竟然还让你捡着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缘份吧,现在你就住着本为芸儿准备的绛芸轩,所以该着这一切都在你这里,变成你的。

        当然了,也说明你这丫头和你那夭折的姑姑前世有缘,定是你那姑姑,将她所有的福气都给了你,才会让你得到这些我精心为她准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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