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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史那承庆是突厥人,突厥人的优点是作战勇猛,悍不畏死,遭遇战平原战往往舍生忘死,与敌人你死我活。但突厥人的缺点也很突出,那就是有勇无谋。

        草原游牧民族相比农耕文明,他们更崇尚强权,崇尚重剑无锋的杀伤力,他们擅长的是“一力降十会”。

        历史上中原汉土常被北方游牧民族所侵扰占领,往往是野蛮摧毁文明,似乎在强大的蛮力面前,文明如此不堪一击。千年前的圣贤们传下的文明种子,那些振聋发聩的治世箴言,那些浅斟低酌的诗篇文章,一场蛮不讲理的大火便能将它们付之一炬。

        阿史那承庆便是典型的游牧民族性格,他打从心底里看不起中原的文明,所谓的兵书战法,所谓的兵家真言,他从来都是不屑一顾。

        他只相信手里的刀,刀锋劈入敌人的脖子才是真实的,用刀将敌人送入另一个世界才是消灭世上纷争唯一的途径。

        北风微寒,迎面反复刮着他粗糙的脸颊。

        阿史那承庆策马狂奔,飞驰在追击安西军的路上,前方烟尘滚滚,那是败逃的安西军留下的痕迹,阿史那承庆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烟尘,从那团朦胧的黄色迷雾里,他仿佛看到敌人的首级正被自己一颗颗砍下,而他,会将敌军主将的首级做成酒器,未来躺在自己的大帐里逍遥地痛饮琼浆。

        离开长安已三十余里,两支军队不知不觉驰入了一条狭窄的山道,山道两旁丛林灌木茂密,空气中尘土飞扬,阿史那承庆身后的一名部将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心头顿时涌上一股不安,于是催马向前,赶到阿史那承庆的身边,与他并肩而行。

        “阿史那将军,史大将军有令,逢林莫入,遇山则止。追击三十里可撤军,否则恐有埋伏。”部将大声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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