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如此,沦为满城谈资,沈三公子也不计较。

        但是话说回来,沈三公子也是最记仇的人,有一日在秦楼里面谈生意,不知道哪家得傻儿子,拎不清吃多了酒水,竟然昏眼晃目一时被沈三公子的美貌迷了去,一个血气方刚没克制住,好嘛,大喇喇人前拿着折扇挑沈三公子下巴,这下子算是摸了老虎屁股,第二天就并人铺子,侵人田产,占人宅子,一路挤兑到死,对方的老爹让傻儿子来道歉,最终以地主家的傻儿子脱光游城一圈才罢手。

        甲冒对着白马上的男人看了几眼,真是被他的美貌惊叹到。

        甲冒:“这沈献都美成这样了,那个童樱好不好看呀?”

        路人:“鬼知道,她从不出府。不跟你说了,队伍要过来了我得去抢钱,待会儿还有流水席呢,赶紧去占位置。”

        甲冒对路人的行径,嗤之以鼻,表示哼,没见过世面。

        走到茶楼二楼的雅间里,窗户边盘腿坐着一个着灰袍的男子,周身气息文不文武不武正不正邪不邪,举手品茗得动作里透着儒雅,紧接着一抬手一仰头,一饮而尽的动作里又透着骨子匪气,这万千世界万千人,还当真没见过一个他这样的。

        不过他的脸还做了乔装打扮,贴了胡子粘了痣,显然不想有人记下他的模样,饶是如此这张脸带着一股子杀气。

        甲冒低声喊道:“大当家。”

        盘腿坐在软塌上的阮文胜单手敲击着桌面:“热闹看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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