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些的部落还好,大多数都没有神灵看得上他们,稍微大一些的部落,都会有自己供奉的神祗。

        冯烨三人一路走,一路散播文明。农耕文明最大的优势,就是更容易汇聚人口。在这一点上,就比游牧民族强的多。

        无论是牛头人,还是羊头人,都是天生的体魄强健。耕起地来,比牲畜都快,倒是耕田的一把好手。

        耕种,养殖,放牧,沐迟一点点的在这片荒原上建立属于自己的信仰。冯烨的任务,就是帮忙战斗。

        将这些部落当中,原本的神灵打杀。毕竟抢夺信徒这种事情,属于坏人根基,阻人道途,这可是不死不休的大仇。

        冯烨三人作为外来者,不得不小心行事,万一有神跑掉,说不定就会拉来几个帮手,联合起来找他们报仇。

        “迟哥,你不觉得,咱们这么一点一点的,寻找荒原上的部落,然后再教会他们如何耕种这些事情,实在是太慢了吗?”冯烨提议道。

        冯烨毕竟是有过当皇帝的经验,虽然他经常不管事儿,但是很多事情,还是能够做到心里有数的。

        相比于杨航和沐迟两个刚刚上路的菜鸟,那还是要强的多。他发现这么一点一点的传教,效率实在是太慢了。

        照这么做下去,也许想要成神,真的需要几百年,那实在是太漫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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