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队。”

        “是”

        冯烨将手中骨枪高举,大喝一声说道:“敌在前方三十里,随我一起冲锋,打垮他们”

        若是让其他的将领听到冯烨的指挥,只怕会气的一口老血喷出来,一般步兵一天下来也就走个十里。敌人还在三十里就冲锋,冲到敌人跟前都累瘫了。去给敌人送菜吗这不是瞎指挥吗

        东宁铁骑跟这个时代的骑兵不一样,日行千里的骑兵,那也不比汽车慢多少了。全力冲刺的话,三十里也就是二十分钟的事情。而且以生化战马的耐力,跑这么点距离,也就是刚刚活动开身体,还没等见汗呢。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用到军队上也是一样,甚至效果还更加的强大。

        当冯烨见到东胡人的时候,东胡人正在行军当中,乱糟糟一团,队形什么的完全没有。一看就是没什么训练的乌合之众。

        但就是这些乌合之众,每年就能压着整个辽东镇打,打的整个辽东镇守军只能龟缩在军镇、卫所当中,不敢冒头。整个辽东大地千里沃土,任由人家驰骋劫掠。丝毫没有还手之力。

        “放箭”冯烨一马当先的冲在最前面,虽然他对弓箭不精通,但是他力量足啊。敌人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呢,只要力量足够,别管箭偏出多远去,总会有倒霉鬼中箭的。

        一轮箭雨下去,敌人就倒下了一片,冯烨看规模,估么着应该有四分之一。这么凶残又准确的箭术,他们身上的皮甲木盾根本就挡不住,顿时让敌人产生了一些混乱。

        也别把胡人看的太厉害,他们也不是专业的士兵,只不过骑马射箭的本事,算是从小就练习的游戏。单兵战斗力,确实是比农夫强。但是在大兵团作战上,其实也不比中原士兵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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