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光和温明珠就这样生活在了一起,为了报答黎光的救命之恩,温明珠在他家里养了几天身上的伤就决定出门和黎光一起赚钱,虽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地方,但是靠自己的本事吃饭,是没有问题的。

        温明珠为人和善,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但是从来不摆架子,偶尔来点外面来的客人,她也是点到为止,笑着把人送走,赚了钱回来还能请自己人吃顿夜宵。

        黑街那条巷子的大大小小酒吧里看上她的男人不计其数,不少人背后讨论着说——“娶这娘们的彩礼我可得回村里找父老乡亲好好凑一凑。”

        “得了吧,人家明珠瞧得上你似的。”

        但是黎光不喜欢。

        他对温明珠说过不止一次,“要不不干了,我不喜欢看你陪笑。”

        温明珠摇着头,将一笔现金递给黎光,让他替自己开个账户存好,随后说,“这是我第一次找到自己的生存价值。”

        她也能靠着自己赚钱。

        这种活着的感觉虽然下贱,可是……太真实了,就好像是疼痛的,但又是自由的。

        不再像是活在温家里那种行尸走肉的感觉,温明珠看着黎光,“我想攒一笔钱,然后去继续学调香。”

        黎光好多话欲言又止,到了嘴边的时候他只得攥了攥手指说,“你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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