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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等堂上骚乱的声息稍稍平静下来,于俊亭又道:“叶小天何以会从大悲寺失踪?我想,你们同样知道了。没错!是我干的!这些天叶推官又在哪里呢?就在于某人的府上!”

        堂上骚动的声浪更大了,但于俊亭也相应地提高了声音:“夜袭大悲寺,救出刑厅所属的人,也是我!提前知会叶府家人。叫他们知机逃避的人,还是我!不过,处死五个恶少,却非于某授意,而是叶大人为民做主的义举!”

        堂下的嗡嗡声此时已经连成了一片,就像千百只蜜蜂正在公堂上徘徊飞舞,于俊亭突然抓起惊堂木重重地一拍,清脆的响声瞬间传遍大堂,也让众人心弦一震,公堂上终于安静下来。

        于俊亭高声道:“土司。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可以拥有军队,可以私设监狱,可以自征税赋,可以自封其官,可以杀人不请旨,亲死不丁忧……,你们说,是不是很了不起?”

        土民一人犯罪,土司可缚而杀之。被杀者的家族,还要奉敛银给土司,六十两、四十两不等,最少也要二十四两。名曰玷刀银!你们说,是不是很霸道?

        土司人家的房子可以盖瓦,土民就算买得起瓦,也只能盖稻草!土司家娶媳妇儿。土民三年内就不敢婚姻!土司可以把土民当牲口一样随意买卖、转让、赠送;土民有事控于本官,本官若判不公,虽有流官。不敢上诉。你们说,是不是很威风?

        土司可以向土民任意索取,一位土司每年向朝廷贡奉的不超过三百两,对治下土民的征缴却更超百倍,一年一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土民们向土官所输的丁粮较汉民向朝廷所输的丁粮多出十倍不止。

        就算是一个小小的土目,他过生日,婚丧嫁娶,生子满三朝,盖房子,甚至他的儿子上学、应试等一切费用,从金银、油盐柴米到鸡、鸭、猪、酒,也全部由土民来提供!

        我们土司人家所拥有的权力,使我们比皇帝还要逍遥!何以如此?是我们的祖先用他们的血和汗,为我们争取来的!我们的祖先,在千百年前征服了这片土地,并且在这里扎下了根,留给了我们一份可以世世代代传承下去的土地和附着其上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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