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吵嚷嚷的餐馆里,有人扯着嗓子喊了声“王慧兰”。

        李妈妈听到了,慌慌张张答应着说马上来,就要回去继续干活。

        我飞速安慰了两句,让她别那么想,也别有负担,然后说:这件事不单单是为了李茹,也是为我自己。

        她半张着嘴看看我,应该没明白这话的意思。我没多余去解释,跟她告了别。

        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其实没什么特别的计划,也没有一定能赢的把握。但人已经被架在火堆上,就没有了回旋余地。而且我也不想回旋。人活着到底目的何在,我无暇多想。对彼时的我来说,没了爱恨没了悲喜,告倒颜安青,把她实实在在送进监狱,就是全部的意义。

        打官司的事情我不在行,也没多少经验。一个律师那里行不通,我能想到的只能是换事务所,再找别人。一连好几天跑下来,我才意识到,路真是难走。

        接触的每一位律师在听完我陈述后,都找这样那样的借口婉拒了这个案子,无论我多诚心诚意。有的还跟我解释两句,这种已经认定了的原因很难推翻,就算申请到事故认定复核也机会渺茫,有的干脆直接就说没希望赢不了。

        碰了无数回壁,才有位好心的律师私下跟我透了底:其实问题不是别的,而在于我要告的人。

        不是每个人都那么有勇气敢去跟肖家硬碰硬,当律师的也都是普通人,有家有口要过日子,不能不识时务。

        “那,难道我朋友就白白丢了一条命?”我生硬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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