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夏逛了几家店,选了几个风格他b较喜欢的牌品,b如范思哲,b如斐乐。
不过,相b较之下,楚夏觉得,自己更喜欢斐乐,因为,范思哲的魔鬼头像看起来一般般。
而且,范思哲的一件短袖,居然要接近一万块钱,这个价格,要是穿着和别人打架,一不小心扯破了,那可就亏大发了。
最终,在好奇心和虚荣心的驱使下,楚夏还是买了一件范思哲经典款的一件彩sET恤,花了一万二。
除了范思哲之外,他也买了斐乐,他想T验一下,不同价格的衣服穿起来的感觉有什麽不一样,以及,穿贵的衣服会不会得到别人不同的目光。
除了衣服和K子之外,楚夏还给自己买了几双休闲鞋,有一双还是LV的,其实,款式看起来和耐克差不多,就是外观看起来b较花俏。
楚夏虽然是一个男人,但是,其他他还是喜欢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他喜欢多彩的衣服,鞋子也是,可能在楚夏的心里,他就是一个花里胡哨的人,只不过,这种本X,以前一直被贫穷压着。
买完衣服,楚夏把新衣服换上,发现自己已经焕然一新了,他好像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自己了,不过,相b以前,他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第二天,楚妈和楚夏的舅舅就带着楚夏的外婆来到了鹭城医院,而他们,也顺利的住进了骨科的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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