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炀走后,坐在房门口的张仲,开始检查自己的战斗力。
县令赏赐的甲胄已经穿上,县尉给的长剑也挂在腰间。
但右胸以及右手上的伤势还未曾痊愈,剑技的话,大概是不能指望了。
腰间强弓虽然力道出众,但需双手而持,即便不顾伤势,顶多也只有一箭之力。
还射不准。
唯有盾牌,才是自己的杀手锏。
无论对方有多强,只要没有达到百里豹那样的速度,他就有绝对的自信,在二十步左右的距离击中他。
而携带万斤巨力的盾牌,就算是百人敌恐怕也不会好受。
还有,一只十人敌的熊猫。
以猛兽体格的强壮,即便不能敌,做个肉盾也是能够胜任的,就像当初张仲打死的那只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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