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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的张季,因为长期少吃,身材比同龄的那个贼寇还要瘦弱一些,站在张仲健壮到非人的体型旁边,就宛如银背大猩猩身旁,站了只金丝猴。
拒绝了他要求提东西的想法,张仲随口问道。“不在家中好好学字。”
“跑这么远作甚?”
听得张仲略带斥责的话语,张季连忙解释到。“今日的字学好了,有些担心兄长,便出来看看兄长有没有回来。”
“本不想走这么远的,是里中路修好了,与乱石里的路连在了一起,好走了许多。”
“我才走到这里来的。”
“下次不要走太远。”张仲想到了他杀死的那些花蛮,即使摆脱了奴籍,野蛮的习性也并未改变,仍旧是不识教化的蛮族性子。
而蜀郡,这样的半蛮半民可不在少数。
于是,张仲对着弟弟叮嘱了一句。“你一个孩子,尽量不要单独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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