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乔木现在虽然查到了原身名下有这么一个巨额基金存在,但是想要拿到却依旧不是轻松的事。

        因为基金只是记在原身名下。

        并没有正式转让给原身。

        而原身父亲死亡的时候,也没有立下遗嘱,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遗产继承问题,只要那笔基金没有直接完全转让给原身,即便基金是记在原身的名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原身的哥哥弟弟,乃至于母亲都是有继承权的,甚至于如果不是原身的祖父母早就已经去世的话。

        那他们都有一定的继承权。

        在秦氏集团好无损的情况下。

        乔木相信原身的哥哥弟弟绝对不可能跟她争这一笔基金,但是如今秦氏集团已经破产了,这笔基金的重要性和价值无疑一下子拔高了许多,那一些事就不是很好说了。

        毕竟人心易变。

        为了钱,父子反目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又更何况只是兄弟姐妹。

        再然后,就是因为这笔基金是放在国外运营的,还会涉及到遗产税等各方面的问题,总之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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