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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比赛,老尼尔森再度换人,埃文斯顶替伊巴卡上场,但他打的是中锋的位子,大前锋交给了张伯伦。

        随着张伯伦的成长,他的能力越来越强,已经不限于中锋的位置,大前锋他也可以做的很好。

        大前锋原来就叫二中锋,传统上,一个典型的大前锋是球场上体格较壮且具备一定速度的球员。他们要利用自己壮硕的体型,在篮下积极强攻并争夺进攻篮板球帮助中锋,因为在禁区防守和防守篮板球的保护方面,是中锋的主要任务。

        但在现今的篮球趋势中,由于中锋球员的灵活度,以及前锋球员的高度均有普遍提升,导致两者之间的区别日益模糊。以往,大前锋往往就是要做苦工的,在场上他们少有接球单打的机会。

        只是,2l世纪的篮球观念日新月异,大前锋也就慢慢在进攻方面有所加强了,这也正是大前锋今昔最大的差别。不过,一个好的大前锋,还是要以在禁区的苦工为主的,倒霉的伊巴卡就是照着这方面来培养的,进攻手段老尼尔森就练他一点,那就是中远投。

        伊巴卡也没理由抱怨,他的经纪人也就是他的导师知道老尼尔森这么做无可厚非,大前锋的首要工作是抓篮板球,这一点有张伯伦包办,而看历史,那些顶级大前锋通常都是队上篮板抢得最多的人。进攻的时候,他要做的就是帮队友挡人,然后在队友出手后设法挤进去抓进攻篮板,做第二波的进攻,当然在勇士队,这点也是张伯伦做的。

        所以让伊巴卡精专中投,也是个不错的发展路子,邓肯当年刚出台(原谅我用这个词)的时候,就是靠一手四十五度角精确打板吃饭的。

        湖人队依然没有更换阵容,一开场,费舍尔用身体优势碾压库里,硬是挤进内线出手上篮,命中了第一个球。

        但库里立马还了回来,张伯伦做了大前锋,就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帮队友掩护了,他提到高位庞大的身躯好像一座山一样横挡在库里身边,后者轻松甩掉费舍尔,急停跳投命中。

        费舍尔还想突破上篮,他看到张伯伦在外线就有些大意,埃文斯给了他一个大帽——毕竟是靠篮板和防守起家,费舍尔小看埃文斯,那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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