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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弗森来到旧金山之后,勇士队的制服组先安排他在酒店下榻,然后邀请老尼尔森、张伯伦共同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会议上艾弗森举起了球队早就给他准备好的球衣——勇士队三号球衣。

        这场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与在机场时候记者们询问的差不多,来参加的大多数是加州本地媒体,他们都是勇士队的支持者,最担心艾弗森来到勇士之后不但不能增强这支球队的实力反而搅乱他们的更衣室和战术安排。

        阿伦-艾弗森的性格是全世界都出名的,桀骜不驯和自由散漫简直印刻在了他的骨子里,这家伙年轻时候除了老妈安-艾弗森和上帝谁都不放在眼里,这也是拉里-布朗和他决裂的最终原因,否则这对将帅联手恐怕不光是能进入总决赛,而是拿下总冠军。

        如在机场时候那样,艾弗森再次对自己到来的目的做出了保证,但是记者们显然对此心怀疑惑,有记者直接拿出了艾弗森小学时候的例证,表明这小子不安分是有前科的。

        美国的篮球教育机制非常完善,高中有州高中联赛、大学有更正规的ncaa全国赛,而小学的时候也有比赛,同样是州赛,不过叫做巡回赛,。

        艾弗森小学时候球技就很高超,尤其是到了七年级,更是名头响彻街头,可是即使这样他依然没有进入校队名单,他的主教练威廉斯迟迟不愿把他选拔进四处巡回比赛名单的原因自然就是他的性格。

        早在艾弗森读八年级那年春天,威廉斯和他的助教们曾就是否给场上表现一贯出色的他一次机会有过激烈的辩论,他的助教卡罗尔坚决反对让艾弗森进入校队,他的理由很充分:“一个连训练赛都不参加的家伙还想打正式比赛?

        好在威廉斯还有一位助理教练叫做比尔-托塞,他是当时唯一的持不同意见的老师,他听说过艾弗森是个“问题少年”,也听其他教练说过这孩子注定要成为另一个一事无成的街球高手:篮球历史上不乏一闪即逝的天才,他们从未实现自己的全部潜力,这或许是由于他们不愿将自己即兴发挥的球风融入团体配合中,或许是被糟糕的成绩、毒品或犯罪毁了前途,很多人认为艾弗森就是这样一个人。

        但是托塞曾经对艾弗森做过单独的辅导,他知道这小子是块可造之材,并且在争辩中反问卡罗尔:“幼狮怎么会和豺狗崽子一起去练习捕猎?”而且他还为艾弗森辩解,说每个十三四岁的孩子都应该获得改过的机会。

        威廉斯知道托塞是所有助理教练中心肠最软的一个,他没有听取后者的建议,而是把另一名球员拉特兰选进了一线队。威廉斯这样做也有自己的考虑,拉特兰擅长远投,他的打法正好和球队雷吉-埃文斯相辅相成。威廉斯相信埃文斯会成为自己带出的另一位球星,他会沿着迈克尔-雷德和阿朗佐-莫宁的足迹前进——这位雷吉-埃文斯和勇士队的篮板痴汉没有丝毫关系,单纯的重名而已,艾弗森的校友埃文斯是一名控卫,并且他在格兰比高中读四年级时,被列为仅次于贾森-基德的全美第二号高中控卫,只是受伤病和糟糕的学业所困,他在大学里沦为一名平庸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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