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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六章我就是血狼

        夜晚的沙漠只有死一样的寂静。严酷的环境杜绝了普通植物的生长,但顽强的杂草还是在这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寒冷的风吹过了贫瘠的地面,杂草发出了清脆的沙沙声,而这声音中偶尔伴随着响尾蛇摇动尾巴的节奏。只要是发现这样的“标记”,13会特意的让路行走。

        算起来,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自己不过是个“路人”而已…

        看着天空中的星星,13辨认着方位。真的很庆幸是夜晚逃命,如果换成白天在那炽热的太阳下行走,估计到城市的时候,自己也变成脱水罐头了…

        也不知道步行了多久,13停止了前进的步伐,目光看向了不远处。宏伟的城市清晰可见,仿佛夜空在人间的倒影,美丽的星星,还会一闪一闪的跳动。

        这里就是人间的终极乐土,也是人类堕落的地狱。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里由穷光蛋博成了百万富翁,但却有大群的百万富翁,在这里变成了穷光蛋…

        说来说去,这里最大的赢家便是赌场老板。正因为财富的聚集,这里的黑帮比世界上任何地方的还要厉害。可没有想象中的繁杂。小帮会在这里连买一块地皮的资格都没有,只有排名前十的黑道巨头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分部。当然作为东南亚的第一帮会,黑龙在这里也有属于自己的席位。他在黑道上的名声不好,大家并不喜欢和他打交道。这应该也是害怕的一种表现。

        大家私下对他的称呼,向来用“疯子”,“白痴”,“弱智”,“低能儿”,“秀逗’代替。因为他最不会的权衡的就是利弊,往往可以为了一块钱的利益,花几千万的代价去摆平了对方,而他的说法则是”最近好无聊,找点事情玩一玩而已…”

        财大气粗的黑龙帮,即便是在总部瓦解的情况下,也没有一人敢动他在拉斯韦加斯的分部。现在的黑龙比从前的更加厉害,他投*国政府的消息没有一个黑帮人员不知道,简直就当他是黑道偶像般的崇拜。如同拿执照的流氓般“吊”…

        说远了,谈到黑帮在此的目的,大家都是一样,只为通过赌场将自己“幸幸苦苦”的血汗钱洗的白净净,香喷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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