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一步,爬三步,我昏死过去。
当我醒来,伤口被包扎处理过了,我躺在床上。
照看我的女仆通知了庄园的主人,那个男人抚摸我的头发,说很欣赏我,就像他不久前抚摸我的身体,说我是个可爱的女孩一样。他将一把餐刀交给我,叫我快点好起来,叫我抓紧时间熟悉这个玩具,下次他想要在适合观影的地方看我和猛兽来个你死我活。
之前握牙刷太用力,我的手也受伤了,裹着纱布,握不住餐刀,一个可笑的武器。
“……”这是我第一次无比真实地想要杀人,我想把刀捅进这个男人的眼睛里,捅烂他的大脑。
养伤的日子是我来这个世界后,身体过得最舒适的一段时间,那个男人也从不出现,简直完美。
伤好得差不多的时候,虽然没人看管,我知道我恐怕还是逃不掉,我决定直接去杀那个男人。
他应该想不到一个柔弱普通的6岁小女孩,居然不逃跑,敢杀到他头上来。
毕竟我杀狗是被动自卫,和主动杀人是两码事。他虐待女孩的手段,他给予我们的恐怖,足够令我们害怕得不敢反抗他,最多只敢逃跑。而逃跑,也是恐惧使然,称不上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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