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帮,是我们一起,」我们四目相对,在他眼中我看不见思乡的惆怅,「你?不想回去吗?」
「小单这不是摆明的吗?」不权摊手,用肢T告诉我,他说的很坦荡,「我在那是孤儿、在街头卖艺,跟在这里一样,只是这里没有下水道跑出来的半身蛙人,街上不会有恶魔党袭击,人们不会因为我弹错一个和弦用石头丢我,记得吗?丢石头那次。」
他说的确实有理,我们身份背景不同,对於故乡的羁绊也完全不一样。
「记得,你把C和弦换成C7,石头立刻飞过来,原来是原唱的粉丝,差点被砸Si。」我低着头嘟囔,是我过於一厢情愿,以为他会想回去。
「对呀,还好有个长发大胡子跳出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走音过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不然我真的会Si,」岳不权眼中带着仰慕与愤恨,「我恨透那里,但我还是很感谢那个大胡子,所以我也留长胡子。」不权说的温馨,搓r0u自己的手指。
那天我在场,当时头丢向不权时,他低一反应是将他的手指藏好,那首歌原唱是我故乡的顶尖歌星,相当然而粉丝众多。
我即便即时上前保护不权,但微小的身躯能挡的部位不多,好在穿白袍长发大胡子出现,不然我们两个真的会Si於乱石之下,後来我父亲动用关系安排最好的医院与医生治疗我们,身上才没有留下疤痕,不权也可以快速回到街上卖艺。
「我很感谢你当时愿意帮我挡石头,但你真的只有保护到我的脚。」不权想起当时的画面,莞尔一笑,这件事我们俩很久没有提起,如今又说来回忆,有着满满的乐趣。
「阿单,我保证,你只要跟王莽确定好,我一定帮你送回去,那怕要用脏我的手。」他看着自己的十根手指头,用真挚的看着我的眼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