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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大胆改革

        多了一种选择,双方相谈甚欢,双方围绕一些细节的合作内容进行探讨,在了解到兰芳共和国政治、经济、教育方面的一些做法之后,曾国荃和邵友濂对合作更加有了信心。

        第一个达成的合作项目是商贸金融合作。

        曾国荃、邵友濂联络苏松太道辖内所有七品官级以上的现任官员,以自愿为原则,筹资合股成立一家股份制贸易公司,兰芳商贸集团公司将上海及新建特别行政区以外区域的销售代理权授予该公司。

        该股份商贸公司享有在大清帝国内代理经营除机械设备、军械武器、船只等专项物资以外的所有兰芳出产的商品,包括粮食、车辆、建筑材料等物资。

        虽然曾国荃等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弄清楚兰芳到底有多少类别的产品,但见兰芳慎重其事的将代理内容进行界定,他们对兰芳这一方的严谨作风还是有种别样的感觉。

        因为清王朝使用白银的不规范,双方交易的货币以兰芳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为准,白银和兰芳币的兑换标准暂时定位一两白银兑换六元兰芳币。

        为了加快两江地区的发展,规范金融市场,促进商贸流通,两江总督府批准兰芳共和国在上海、特别行政区开设银行,并经营货币兑换和存贷业务。

        最开始的时候,曾国荃担心兰芳开设的银行会与租界内的洋人一样,对在上海城以外的地方开设银行有些担忧,不是很愿意。

        胡书达解释了兰芳开设银行的重要性,毕竟两江地区财政收入并不是很丰裕,在这样的基础上很难进行翻天覆地的建设,只有通过兰芳开设的银行进行贷款,上海和特别行政区才能得到充足的资金进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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