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出来走走是他给自己定的规矩,从借住的房子走到城门口也没多远,但体重加上御寒的衣物,足够法师好好出点汗了。

        山姆登上了城墙,对着天空长长呼出一口气,欣赏那袅袅白烟飘离了身体。他不喜欢冬天,特别是大公国的冬天,按照山姆的估计,很可能比帝国的多出了两个月不止。如果在都城,应该已经到了化雪的日子。

        这见鬼的地方实在太他妈冷了,死胖子看着下面的白雪皑皑,心里的怨气喷涌而出,却找不到个聊天解闷的对象。

        和谁说?城头的兵?算了吧!法师假模假式对巡逻到此的大兵点头致意。大公国的白痴热爱这冰天雪里的一切,从糟糕的食物到呛死人的酒,再到他们的骚娘们……

        说起骚娘们山姆就来气,妈的,这些女人看见丹德里安简直恨不得当场脱裙子,为什么不能为我脱?

        我比那个唱歌的差在哪儿?为了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山姆狠狠搓了把脸,又一次为了能感受到下颚骨的线条而志得意满。在此之前,他只能摸到肥厚的下巴赘肉。就知道你们这帮死娘们不喜欢男人太胖,我专门锻炼过,结果呢?

        山姆和大诗人住隔壁,丹德里安虽说没夸张到每天都换女人,但诗人几乎没有单独睡过,这一点山姆可以肯定。这里的女人跟帝国不同,浪的很,不仅敢于晚上主动去男人房间,还有脸第二天跟着男人屁颠屁颠去吃早餐呢!

        妈的,道德这么败坏,牧师也不管管!山姆义愤填膺,恨不得立刻马上冲进城里的教堂,以一个学者,而非法师的身份跟牧师好好讨论下神学问题。

        来了两个月,山姆不用板着指头算——他非常聪明,也知道丹德里安·格兰特先生大概已经睡过了十个以上的女人。而山姆·威利呢?唉!法师放下了手,上面粗糙的茧子磨得脸皮很不舒服。原来他掌心和婴儿一般,嫩着呢。

        堂堂帝国法师却自降身段跟骑士练剑,这破事儿要传到法师塔,他就不用混了。锻炼身体?少来!高阶法师眨下眼的功夫便能把皮肤变得比最硬的岩石都硬,再召唤出比树干都粗的闪电,将来犯者化为粉末。

        假如有哪个法师借助魔法以外的力量,那无异于向同行承认自己是学艺不精的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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