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德里安,亲爱的。”背后那声慵懒又含混不清的呢喃引得他回过头。朗诺小姐斜靠着枕头,单薄的天鹅绒被盖住了脖子以下的部分,欲盖弥彰,反而加重了诱惑。

        真要命,大诗人将视线转回窗台。

        早晨的阳光经过彩色玻璃的折射,落到身上已是五彩斑斓。有时候丹德里安恨死了自己,朗诺小姐下星期便要结婚,大诗人是来她父亲的城堡献艺,顺便看望一下“老朋友”。丹德里安对泰拉发誓,他只想摸进男爵夫人的卧房。老爷有他的情妇,夫人不过是有样学样,各取所需。

        好吧,仔细想想,他承认确实有故意的成分。夫人的房间在庭院另一边,跟女儿都不在一栋楼。

        喜欢年轻女人是我的错吗?某种程度上,他理解男爵为何出轨,男爵夫人比谁都能吃,走起路来犹如晃动的布丁。昨晚的宴会她独自干掉一只烤乳猪,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嗝,还不忘对着诗人大抛媚眼,丹德里安只差没当场呕吐。

        时髦的玻璃窗不止有炫富功能,对于观察外面的事物也有很大帮助。让他刚好看见一队士兵在怒气冲冲的夫人带领下,穿过了庭院。兴师动众之下,男爵夫人指着自己女儿窗户的举动真是多此一举。

        被硬物撞到了头,他猛然惊醒。

        眼前是绿意盎然的丛林,地上的石坎想必是攻击他的凶手。原来不是朗诺男爵的城堡啊,被迫在状态下落荒而逃,再匆匆出国以回避男爵发起的决斗,这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虽说现在被捆住手脚,吊在一根木棍上也好不到哪里去。

        四个狗头人用抬猎物的方式扛着他,小家伙们兴奋的汪汪叫,显然对这次收获很满意,它们偶尔会用法兰克语交谈,只是语法和用词很奇怪。

        长着狗脑袋的小怪物会吃人,做出悲观的判断并不困难。狗头人把骨头当做装饰品,浑身上下挂满了人的玩意儿,他认出其中有不少部件来自于人类,或者至少是跟人类差不多的生物。

        留下来死路一条,这回用不着朗诺小姐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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