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期,他的一举一动,甚至都在刻意模仿自己的父亲。

        “狗肉?”陆坤嗅了嗅,眉毛跳了跳。

        他还记得第一次吃狗肉是怎么回事。

        石头那家伙不知怎么的,被狗咬了,这家伙赤手空拳的几拳就把小牛犊子大小的凶猛狼狗的头给打爆,拖回家做了狗肉煲,腿上血都没干,就兴冲冲喊他上家里吃肉。

        “今儿个上午,我打的。”石头从裤兜拿出打火机,先把酒精炉点上,掀开盖子闻了闻,而后又盖上,点点头品评道:“天儿太冻,饭菜容易冷,这个得热着吃。”

        “咱们还是坐着说话吧,大家都站着算怎么回事啊。”程浩笑着道。

        他和石头不发话,竹竿和程元程浩兄弟俩,难免有些拘束。

        “行,咱们先吃点别的。”陆坤笑着动筷子夹了一块儿叉烧,尝了尝。

        实际上,陆坤很少吃狗肉,也不是特别爱吃狗肉是人,尽管玉衡市那边,自古都有吃狗肉的习俗,流传着“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老话。

        虽说以前和石头他们一起当混混的时候,每次哪儿有狗肉宴,他从不拒绝,但主要是因为肉稀罕,完事还可以带回家点,给老婆孩子点儿肉尝尝。

        “程浩,在座的就你最小,也只剩你没成家,可得抓紧把事情给办了。”陆坤挑起话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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