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若是官府查无实证,也不至于做的太过,可是在过堂询问锺阿四家里的孩子时,他的三儿子年方四岁,口齿不清,问他有没有吃鹅时,他只是说“吃我”“吃我”,别的却是不会争辩。

        孩子口齿不清,又兼粤语“鹅”“我”不分,说是“吃我”,那便是“吃鹅”了。

        如此一来,板上钉钉,便是官府也觉得他吃了凤家的鹅,自然判决锺家败诉,锺家不服,这才有官府拘拿一事,否则的话,打上几板子,让他赔些银两也就是了,反正日后凤家整治锺家的手段有的是,也不至于一个劲儿的在偷鹅一事上纠缠。

        巡检老爷受了凤老爷的嘱托,又是板,又是夹棍,早已将锺阿四整治得奄奄一息,锺四嫂探监之时,见丈夫满身血肉模糊,话也说不出了,眼看再拖下去,丈夫势必性命难保,焦急之下,把心一横,把自己的三儿子领到祖庙之中,喊来四邻乡亲,手持菜刀,一刀下去,把三儿子的肚子剖开,打开肠胃,让四邻观瞧。

        只见这三儿子腹内哪里有什么鹅肉?只有一颗颗的田螺肉,半根鹅毛也不曾见到。

        原来这锺阿四家境贫困,家中孩儿经常吃不饱,因此小二为求裹腹,便时长去附近小溪小河里捞取田螺吃,只是小孩咬合力弱,田螺肉硬,无法咀嚼,大多数都是囫囵个的吞咽了下去,由此消化缓慢,一天时间都要过了,却还残留腹内。

        锺四嫂这一刀下去,固然证明了自家孩儿的清白,却也断送了自家三儿的性命。

        三儿死后,锺四嫂也疯了!

        这等人间之大惨事,当真是令听者无不动容,佛山至今还存在血印石,似乎是在印证此事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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