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昆的一首歌唱罢,周围顿时一片掌声,林昆的歌唱得算不上好,尤其是和夏卉、薛娜几个姑娘家比起来。

        众人的掌声,也并非因为他是今天这里的主角,明天的新郎官,而是大家听到最后,都听到了歌声后的另一番意境,尤其对漠北边境有所了解的。

        一些立场上的原因,他明天的婚礼老胡和一干的漠北战友们不能来参加,狼牙小队的兄弟,是他漠北八年的生死之交,战场上一起杀过敌,一起负过伤,生死一线的关头,没有人会主动撤退,大家唯一的念头就是冲到最前面,为自己身后的战友赢得活下去的机会。

        老胡今天晚上打过来了电话,简单的一句提前祝他新婚快乐,然后又随便聊了一些其他,挂了电话没多久,小伍等人也打过来了电话,听着昔日战友们的声音,林昆的内心五味陈杂,一时间怀念起漠北的当初。

        那里的天很烂,那里的沙漠金灿灿,那里的人被吹红了,大姑娘不水灵,老爷们儿格外糙,那里的人逢年过节喜欢升起篝火,然后再架上一只肥油油的全羊……

        他们最初对待自己冷漠,那是他刚踏入漠北大地的时候,以为这里的人情就如同那能剐开人脸颊的风一样,可在他熟悉了当地的环境,在一起危难中救了整个村子之后,他的名字被漠北大地上的老百姓知道。

        喝一杯自家酿的烈酒,尝一尝新鲜的羔羊肉,还有各种秘制的肉干、水果干,还有人主动要将自家的姑娘嫁给他。

        过去……

        老胡是漠北最受欢迎爱戴的人,而在他的名字传开之后,大家似乎更愿意记住这个战功赫赫的英俊少年。

        老胡,太胖了,当地老百姓茶余饭后时常调侃,太腻,卖相不好,怎么能比得上英俊挺拔的小林呢?

        啪啪啪……

        人群的掌声平息了下去,这时又是一声掌声由远及近传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