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点一点溜走,江边的风也愈发紧了。

        “走吧?”阚清华觉得有点冷,便将手揣进袖子里。林长顺看了看手里的空酒瓶,站起来一挥手,说:“得,那就回家吧。时候不早了,明天周一还要上班呢。”

        “行,走了!”阚清华随手把酒瓶扔进垃圾桶里,把手揣进兜里摇摇晃晃地走了。

        林长顺应了一声,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渭江离他家不算远,约莫十分钟就能走到。

        林长顺家楼下有一家修鞋的门店,是个年近七十岁的大爷开的。大爷家里条件差些,中年得子,老伴儿早逝。结果儿子又是个逛鬼,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前些年,大爷豁出自己一辈子的积蓄,给这个不成器的东西寻了个媳妇。

        结婚以后,这小子收敛了些,也找了个班上。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出一年就被老板辞退,他就懒于再找,也不爱干事,又在街头游逛起来。再过几个月,那姑娘生了娃,家里的生活一下子更拮据了。姑娘劝他再去找个正经工作,可他嫌那些老板看不起人,总是百般推辞,甚至几次想对姑娘动手。

        再过一年多,孩子也会走路,会说话了,可那二流子还是一点人事儿不干,甚至真的动手打了姑娘。姑娘伤了心,说什么也不过了,要离婚。那二流子初时不肯,后来老大爷自己也看不下去,就把那小子修理了一顿,领着夫妻俩去把手续办了。

        大爷让姑娘把孩子留下了,说:“娃,叔对不起你,不配当你一声爸!这孩子呢,也断奶了,能离开你了。你把他留下,我来养!你想看他呢,想带他去玩呢也可以。但不能让你养他,不是什么传宗接代的旧思想,就是我琢磨啊,这娃跟着你,耽误你找下家哩!”

        姑娘很感动,将孩子留给大爷,自己却三天两头往这边跑,总给孩子带些好点的东西。四五年一晃而过,孩子六岁了,到明年秋就要入小学堂了。姑娘还没再嫁,仍是把大爷这里当个家,唯独那二流子,已经两年不着家了。

        这今天晚上,姑娘下了班又赶过来,说天冷,要带孩子和大爷去吃火锅暖暖身子。大爷哪能去呢?那娃是人家身上掉下的血肉,吃人家姑娘的钱也就算了,他个穷老头,说过分点也是他坏了姑娘的生活,哪好意思呢?所以,大爷这会儿正坐在店里,等着姑娘带着孩子回来。

        林长顺走到楼下的时候,那姑娘刚带孩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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