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夏的历史上是三法司早在秦时便有了雏形。

        《商君书·定分》中说“天子置三法官是殿中置一法官是御史置一法官及吏是丞相置一法官。”

        这便,“三法司”之称的起源。

        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是称三法司。

        到了唐宋是大理寺、御史台和刑部分别行使三司的权力。

        柯崇云先前拟定的四大权力机构其实也,从南宋此时的中枢架构中演化而来。

        其中大理寺和御史台直接沿用的原本的称呼是职能其实也,相仿。军机处只不过,把南宋的枢密院改了个名字是行政院其实就,中书省。

        南宋朝自宁宗之后是因为皇帝软弱是宰相兼任枢密使是使得相权无限扩大是已经有了威胁皇帝地位的趋势。

        于,柯崇云便将枢密院和中书省改了名字是重新赋予两院长官平级的权力。而把大理寺和御史台提升到与两院相同的地位是也,为了进一步分化相权。

        但事实上是这种分化也只不过,柯崇云冯蘅等人的一个设想是具体的架构还在琢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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