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存在是逻辑上的一个概念。

        因果律指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教则认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因,也可能成为果,没有绝对的因,也没有绝对的果。佛教所讲的因,有时与缘并用,缘便是因,也是果。

        狭义的因是指产生结果的直接原因或内在原因,而缘则主要指产生结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间接条件。

        广义的因也包括缘,因果是对存在和行为的互相关系尤其是前后关系的一种认识。

        通常情况下,在时空如同一条前行的河流时,因的存在总是先于果的,这便是大家能够认识的先有因后有果。

        然而当一段时空发生错乱时,比如某一个人忽然从2000年回到了1999年,这时原本前行的时间轴在穿越的刹那构成了一个“圆环”,这个人就在时间轴上两个时间点接触的刹那从2000年回到了1999年,尔后时间轴又恢复了笔直,穿越者在1999年的所作所为成了2000年的“历史”。从因果上来看,介于1999年到2000之间的那个还未穿越的某人,就是造成1999年之后一切发展的因,在时间顺序上,这便是先有果后有因,但放眼整条时间轴,它又何尝不是遵循着因果共存的逻辑秩序呢。

        就好比此时苏源他们经历的一切,坦白而言就是某一个“因”造成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他们的“果”固然是完美的,但如果缺少“因”,那这个“果”就又不是完美的。至少它的存在缺乏因果律的支持。

        而苏源此刻要做的,就是设法去补充这个“因”,使得现在所呈现的“果”能够被真真正正的固定下来!

        “那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算补充因果?”

        这个问题很关键,怎样的行为才算是将因果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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