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明心想,要是从深山里面出来之后,就直接回禇家山,根本就不可能在这样的县城里面逗留,自然就不会遇上那种卖山货的。

        这都怪自己鬼迷心窍,回了一趟江城,又到沈婉儿那里去耽搁了一晚上,结果,居然遇上这种事。其实,也就是这种偏僻的地方,让自己根本就没有想到会有危险。

        像他这样,经过佟老爷子的培训,竟然对人没有一点儿的防备,这才很轻易地中了别人的圈套。

        李元明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菲尔逊给自己的那武器,还好,身上的东西,除了匕首外,别的都还在,那武器并没有被人家搜去。只是,那外形竟然变化成了一支很普通的钢笔。通过回放自己在昏迷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李元明知道,对方并不是没有搜索他的身上。

        “秋哥,你看,这笔我看有些讲究,我听说,那些特工人员,往往会把致命的武器变化成了这种普通的物件。”

        “你难道没有关注那毒鹫的习性,他这人,从来都不带别的武器,随身只有一把锋利的匕首,就在这把匕首之下,可是有很多人丢掉了性命。”

        “是啊,这匕首真是个好东西,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就是现在,我们也能够感觉到,从这匕首里面发出一种让人恐惧的寒气。”

        李元明把那只钢笔摸出来,把玩了一阵子。看来,对手在自己的身上的确是做了一番功课。在好些年前,自己不管办多大的案子,对手如何的强大,从来都不曾用过另一种兵器。

        那些传言也好,各种记录也好,往往都忽略了,他虽说一直都只携带一把匕首,然而,不管到了哪个环境,任何一个物件,都可以作为自己的杀人的利器。想到那些传言与记录,竟然让自己手中的钢笔保存了下来。

        更令李元明兴奋的是,那菲尔逊所给的武器,居然在最关键的时候,变化了外形,化作了一支不起眼的钢笔,隐藏了下来。

        石屋里面,漆黑至极,李元明很想用自己手中的钢笔,化作肩扛的巨型装备,然后,直接将这个石屋给轰开。可是,他到底还是按捺住了,用手摸了摸那冰冷的石壁,他不敢冒这个险,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暴露出自己所携带的钢笔,有着多大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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