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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蛋,都***混蛋,一群废物,比猪猡还愚蠢百倍……”

        暴怒的阿威尔,不停的在掩体下,摔砸着东西,电话,手机,笔记本电脑,一切看得到的东西,都是他发泄怒火的对象。

        一天多下来,整个博萨索有大半都落入了别人的掌控,六七万的政府军士兵,连对方一万多人都挡不住,还是在巷战下。这如何能让阿威尔不怒火中烧。

        就连一直寄予厚望的坦克部队,出去不到一个小时,被全歼的消息就摆在他的案头。这不亚于,在怒火中添了一把燃油,瞬间就怒到了极点。他手上的手枪,已经夺去了六个前来汇报军官的生命,此刻,整个掩体中,没有敢接近这里,生怕成为那第七个。

        在阿威尔看来,不说一个月,七八万人的部队,哪怕是十天也可以守下来,然而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他的那七八万士兵,连猪都不如。因为哪怕是猪,放在城市中,让红警士兵去抓,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抓完。

        本来阿威尔以为,这场战斗会是摩加迪沙的翻版,结果却完全不一样。中华士兵不是美军士兵,他们每一个的特征都是索马里人,在这里也是属于本土作战,所以,人和他并没有占据。到是李岚一方,占据了舆论的优势,获得了无数索马里人的支持,反观他,却没有丝毫得到民心。论人和,那也是在李岚这一边。

        地利,政府军也不占。博萨索这个地方,不单单只是政府军熟悉,李岚早在一年前,就有针对性的训练,为的就是这么一天,士兵们都熟记了这里每一条街道和小巷的特征。所以,地利方面,阿威尔也没有占到丝毫的便宜。

        天时,政府军和李岚都没有空军,美军可以给政府军提供情报,中华也可以给李岚提供情报,这点双方也算是基本对等。

        天时地利人和下,既然政府军没有占据任何的先机,而不管是在武器装备还是士兵的作战素质,红警的士兵都甩开了博萨索政府军那些扛枪的平民n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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