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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这个领导的好感,似乎是呈直线上升趋势的。这一点,连我自己都未曾想到。

        他有一次和我聊天,说他的儿子和我一样大,我噗嗤一声便笑了,并且毫无掩饰地笑呛了。他微挑着眉毛问我:“这事儿,不是很正常吗?这么好笑?”

        我用手捂着肚子:“没,没,我就是觉得,以后在公司以外,我应该叫你叔!”没错,从那之后,我确实在没人的时候,会调皮地叫他叔叔,并且起了一个比较搞笑的名字,榆木叔叔。

        之所以叫榆木,是因为我和他可能是因为年龄的代沟吧,他的反射弧很长,每次的玩笑,他都要过了好久才能反应过来。甚至是有一次,他第二天才独自一人在那咯咯地笑。

        他有别于我所认知中的一些中年成功男人,古板,油腻,刻板,教条。他很幽默风趣,和他一起,不仅仅是工作氛围的轻松感,就连工作之外的时光,也毫无拘束。

        他的心很细,这种细心,可以融入到我工作的点滴之中。慢慢的,又渗透到生活里。他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渐渐便超出了上下级,甚至是朋友之间。但我没有拒绝。

        不拒绝的原因很简单,那种温暖,是我从来没有感受到的。那种无微不至,像恋人,更像父亲。

        我始终不想去承认,那种因童年父爱的缺失才导致我爱上的第一个人,竟然是一个中年的有夫之妇。不过,现实也是骗不了人的,那种藏在彼此有好感,互生欢喜的人眼睛里的东西,骗不了人。

        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朋友问我,为什么省略掉那么多你爱上一个人过程?

        她问我时,我一直是看向窗外的。人的回忆里,总有一种甜蜜是夹杂着伤感情绪的,而我的那一段时光,在结局里,微不足道。我不是一个要所谓结果的人,从爱上他的那一刻开始,我便清楚地知道,这一段回忆,注定是带着眼泪的。于榆木叔叔,爱过,已经足矣。

        不出两个月,我便辞职了。理由是,榆木叔叔在城边的开发区,为我买了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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