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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骆河村事件报道中违纪问题的检讨

        尊敬的市调查组、北江晚报社纪检组领导,我是北江晚报社时政采访组记者向北,我在2006年来到报社工作。8年时间里,在报社领导的培养和同事们的关照下,我从一名不谙世事的实习生成长为常年在新闻一线采访的记者。

        2014年11月23日凌晨,我接到报社总编室通知,骆河村发生一起火灾,要求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当天早晨,我驾车赶赴骆河村,报社实习生罗方伊也随后赶到,与我一起并肩采访。由于骆河村纵火案以及背后的征地问题错综复杂,采访难度极大。我们一度面临无法推进的困境。不过,在报社的统筹指挥和支持下,我们突破层层阻碍,最终采写到一批有分量的新闻稿件。

        2014年11月26日下午,骆河村项目指挥部给我打来电话,邀请我和罗方伊参加晚宴。我以为只是一场简单的工作宴请,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另外,接受宴请的目的,也是为了进一步与相关人员沟通接触,以便后期的采访报道。晚宴是在我所在的新城酒店2楼宴会厅举行的。在这场宴会上,除了北江晚报的两名记者外,还有在当地采访的其他媒体记者数名。至于晚宴有哪些菜品、费用是多少,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了。

        整个晚宴大约持续两个小时。其间,我们没有谈到跟这次采访相关的任何话题,所谈论的是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的琐事。唯一一次提到骆河村的内容,是在晚宴结束后,我向项目指挥部的同志提出采访要求,希望他们帮忙对接国土部门的采访。对方也对我的要求给予了积极回应和支持。

        晚宴结束后,我回到酒店客房,发现房间内放着一个深红色包装盒,当时由于已经喝醉,我并未留意这件物品。第二天早上醒来后,我打开包装盒,看到是一套骨瓷工艺品,有两个花瓶和两个茶碗。我并不知道这件礼品是何人赠送,我以为每个参加晚宴的记者都有一份,所以没有过问。

        现在回想起整个事件,我觉得自己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违反从业纪律。在刚接手骆河村事件的报道任务之初,我就对自己提出要求:必须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报道此事,不仅不能接受采访对象的任何宴请和礼金,还要坚持用事实说话,让稿件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但是,在这次宴请上,我麻痹大意,忘记了从业道德的原则和要求,违反了相关纪律,犯了一个记者最容易犯而且也最不应该犯的错误。

        第二,自我约束意识差。虽然我没有收受礼品的主观意愿,但是在收到礼品的第一时间,我并未想到及时向报社上交,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后果。对此,我深感自责和懊悔。

        我将严格按照新闻从业纪律,及时自查自纠,认真反省自身存在问题。对于收受的礼品我将如数上交,对于宴请费用,我愿意补交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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